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加強教學管理,深化教學改革,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水平,特設立院教學委員會。
一、教學委員會的組成
(一)教學委員會由9-13人組成,設主任1名、副主任2-3名、秘書長1名(一般由教務處長兼任)。
(二)教學委員會主任一般由院長兼任,副主任、委員和秘書長由院長聘任,聘期為三年。
(三)教學委員會的委員應具備下列條件:
1.具有豐富的教學及教學管理經驗,工作成績顯著;
2.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,改革創新意識較強;
3.治學嚴謹,辦事公道,作風正派;
4.具有高級職稱或為某專業帶頭人。
二、教學委員會的職責
教學委員會是學院教學工作的咨詢機構,其主要職責是:
(一)審議學院教學工作規劃和年度教學工作計劃;
(二)審議學院教學改革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;
(三)審議師資隊伍建設的規劃、政策和措施;
(四)審議各專業群、專業帶頭人;
(五)審議學院教學和教學管理的制度、規定、辦法;
(六)審議學院各類教學獎的評選標準和辦法,評審、推薦各級各類教學獎勵;
(七)審議學院課程建設計劃,評審院級優秀課程和評選優秀教學論文,推薦市級以上精品課程(資源);
(八)指導教師開展教學研究;
(九)開展調查研究,指導、檢查和評估教學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