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專業(群)(群)建設是高等院校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,關系到人才培養的質量,關系到學院的發展,代表著學院的辦學水平。重點專業(群)既是人才培養的基地,又是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平臺,同時也是推動其他專業建設與發展的龍頭。為切實做好我院重點專業(群)建設與管理工作,特制訂本辦法。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重點專業(群)建設的指導思想: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針,以學生能力培養為重點,以教師隊伍建設為核心,以課程建設為基礎,以就業為導向,結合我院專業發展規劃,重點建設一批基礎較好、水平較高、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特色專業,推動其他專業的建設。
第二條 重點專業(群)建設的目標:整體教學能力明顯增強,在本專業領域達到省內同類院校先進水平,能夠自主地培養專業基礎扎實、動手能力強、具有創新意識、適應社會需求的應用型人才,條件好的專業爭取建成省級重點專業(群)。
第三條 重點專業(群)建設目的:加強教師隊伍建設,完善辦學條件,推動專業建設,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,增強學院的綜合實力。
第四條 重點專業(群)(群)建設任務
1、制訂專業發展規劃。根據經濟建設、社會發展和專業發展的需求,制訂出專業發展的近期、長期發展規劃。選準本專業主要研究方向,形成專業自己的優勢和特色。
2、加強專業梯隊建設。主要是做好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干的培養工作,努力建設一支能堅持社會主義方向、素質優良、治學嚴謹、團結合作、樂于奉獻、結構合理、人員精干、有開拓創新精神、有高水平專業帶頭人的教師隊伍。
3、制訂產學研合作規劃。制訂專業產學研合作具體規劃,積極建立校內外實訓實習基地,使重點專業(群)建設面向社會、面向經濟建設,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。
4、加強人才培養工作。制訂出高水平專門人才培養計劃,努力開設一批代表本專業先進水平的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。
5、加強圖書設備建設。在財力允許的前提下,要有計劃地改善重點專業(群)的教學、科研條件,添置先進、配套的實驗儀器和圖書資料,創建良好的學習、工作環境。
第二章 重點專業(群)遴選
第五條 重點專業(群)遴選原則
突出重點、強調特色、公平競爭、擇優建設。
第六條 重點專業(群)申報條件
1、有明顯的優勢和特色,對學校發展有重要意義;
2、有至少一名教學水平較高的學科帶頭人。專業帶頭人主持過市級以上課題1項,或校級重點課題2項,或獲得過市級一等獎或省部級三等獎以上教學、科研獎勵;能夠承擔本專業2門專業課程和1門以上校級選修課;
3、專業梯隊結構合理。專業梯隊人數不少于3人,其中至少有1人為高級職稱;
4、教學、科研成績突出,課程建設、人才培養成績顯著。近年來已取得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,教學效果良好,學生對所講課程的測評達到優良以上;
5、本專業有豐富圖書資料和配套科研設備,管理制度健全。
第七條 重點專業(群)遴選程序
1、申報校級重點專業(群)必須按要求填寫《校級重點專業(群)申報表》,由專業所在系審核后,一式兩份報教務處;
2、教務處負責對《校級重點專業(群)申報表》進行形式審查,審查不合格的專業不得參加遴選;
3、校級重點專業(群)的評審,由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。評議結果報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公布;
4、校級重點專業(群)的評審嚴格執行回避制度。申報校級重點專業(群)的專業梯隊成員不得參與評審。
第三章 重點專業(群)的建設與管理
第八條 校級重點專業(群)一經批準,應根據專業建設目標和任務,研究制訂建設規劃,填報《重點專業(群)建設計劃任務書》。建設計劃任務書除應有總體目標和任務外,還需明確年度建設任務。任務書內容應詳實,措施具體,便于執行、檢查和驗收。重點專業(群)的建設計劃任務書由所在系初審,教務處復審,經分管院長批準后下達執行。
第九條 重點專業(群)建設計劃任務書核準下達后,一般不得變更。如需變動,專業點須提出申請,經系報請教務處同意。
第十條 重點專業(群)的建設與管理工作采用院、系二級管理、分級負責的模式。學院負責制訂全院建設工作規劃、管理細則,做好專業建設檢查評估。系主要負責專業建設的日常管理。重點專業(群)建設的主管部門為教務處。
第十一條 重點專業(群)實行專業帶頭人負責制。專業帶頭人在院、系領導下,根據建設計劃任務書要求,完成各項建設與管理工作。
第十二條 學院對重點專業(群)建設采取優惠政策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,在科研立項、學術交流、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添置以及職稱晉升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,以支持重點專業(群)建設。
第十三條 學院對校級重點專業(群)給予專項經費資助。
第十四條 除院撥經費外,各重點專業(群)和所在系要積極籌措資金,爭取多渠道獲得建設經費,以改善專業建設條件。
第十五條 院撥重點專業(群)專項經費僅限于購置必要的儀器設備、圖書資料、培養人才和補貼優秀學術專著的出版等。自籌經費使用由所在系提出意見,報院審定。
第十六條 校級重點專業(群)每批次建設一般為五年。
第十七條 校級重點專業(群)每年年底應上報計劃執行年度報表和下年度工作計劃,院以此作為下年度撥款的重要依據。
第十八條 學院組織對重點專業(群)進行中期評估,對建設較好的重點專業(群)年度經費給予傾斜,對評估不合格的專業限期整改,或減少撥款,直至取消校級重點專業(群)資格。
第十九條 校級重點專業(群)建設計劃完成后,學院對其進行驗收,驗收合格的發給《江南影視藝術職業學院重點專業(群)》證書,驗收不合格的不發證書,并不得參加下批校級重點專業(群)的遴選。
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。解釋權歸院專業委員會。